违法建筑为什么非等建高了再拆
发布时间:2022/02/08
三亚市一块规划为农业项目的科研用地,在两年时间内“疯长”出17幢违法建筑,并向以东北为主的多个省市的购房者销售了1000多套商品住房。从“种菜”变异成“种房”,该项目违法获利数亿元。日前,三亚市纪委公布,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院院长张德文在金阳光温泉花园违建中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十几栋小高层建筑,道路、绿化、停车场、温泉池……这样的住宅小区在三亚,其吸引力可想而知,对于内地购房人来说,即便花比内地高几倍的价格也是值的,不论居住、养老,还是投资。可是当一个个“拆”字,还有执法部门的《限期搬迁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同出现在楼墙上,购房人会不会是以为自己做了一场噩梦?
农业科研用地,不种粮不种菜,“种”起了房子,而后向社会进行欺骗性销售,农科院的领导着实恶劣。然而,科研用地上“种房子”,难道只是一个单位、几个领导的过失吗?17幢高层违法建筑,是在两年时间里“疯长”起来的;这两年中,负责监管违法建筑的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干什么?其他具有监管职能的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有没有依法制止,或向当地政府汇报过?纪检监察部门,对科研单位不务正业,违法违纪搞违建的问题,同样有权力、有责任过问。只要任何一个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干预,这个违建项目都建不起来。即便它可以偷偷开工,却无法偷偷地干两年,偷偷地“长”出十几幢、“长”到十几层高。违法建筑没建在地下,也没建在真空,大家都能看得见,但谁都不管。老百姓又要问:监管者都成了“睁眼瞎”?
近年来各地普遍存在的大大小小的违建,无不是借了“睁眼瞎”的关照。开始没人管,建成了,又不好管;“市长亲自抡锤”拆违建的新闻,体现政府重视、拆违力度强悍的同时,也反证着平日里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之严重。而最令公众困惑的问题则是,违法建筑为什么总是非要等到建成了、长高了再拆?首先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原则上,拆违成本由违建者负担,但政府资源、公共利益不可能没有损失,比如周边环境污染导致的公共成本。国有单位违建拆除,则是直接、全部属于国家财产损失,最终要由纳税人埋单。
科研用地搞违建,两年后面临拆除,责任不该都让农科院负责人承担,还应问责相关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如果“长高了再拆”成为常态,而监管、执法不作为也不存在责任概念,那恐怕建了拆、拆了建无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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