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徒手攀爬30几层楼盗窃 称自己曾是建筑工人
发布时间:2022/02/08
不绑一根绳索,没带任何工具,男子徒手从三十几层的高楼翻下,爬进顶层的民宅里。这不是惊险动作片,而是窃贼黄某(化名)的真实经历。近日他在思明区人民法院受审,因盗窃获刑一年半。
2015年4月14日凌晨,黄某第一次作案。他挑选目标的标准很简单:高层、没装防盗窗、方便进入。乘电梯直达天台后,他徒手一翻,抱住墙外的水管,一截一截地往下爬。碰上一户没关窗的,他纵身一跳,翻了进去,偷走2000元现金和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然后再沿着水管爬回天台。
黄某作案时没做任何安全措施,完全靠徒手攀爬。据他自己告诉警方,他曾经是建筑工人,比较擅长攀爬脚手架。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黄某一共作案四起,目标全是30层左右的高楼。他只失手过一次,还是因为那房子本身没住人。隔天他就“再接再厉”,爬到隔壁偷走了2.5万元现金。
被警方抓获后,22岁的黄某交代了一切。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他盗窃财物的可计价值达到27300元,已构成盗窃罪,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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