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营改增为建筑企业“减负” 服务数量仅次于生活服务业
发布时间:2022/02/08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宣传贯彻会上获悉,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该市纳入营改增模式交税的建筑业纳税人17707户,数量仅次于生活服务业。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中的小企业税负总体是升还是降?今后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都能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虽然和营业税时3%的税率一致,但是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仅为2.91%,比原先营业税的3%要低。合肥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士透露,全市大部分建筑业纳税人均为500万元以下中小规模纳税人,因此,税负总体减轻。
针对不同建筑项目,可选择适用不同计税方法,这是本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为建筑业量身打造的政策。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例如,新政考虑到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开工,部分成本无法纳入进项抵扣,对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所以纳税基数实际低于此前的营业税,因此老项目税负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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