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公众可举报建筑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2/02/08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今后,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市住建委便民服务热线,对建筑业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该《办法》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参建单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工程项目如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将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将被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将被罚处停止在京招投标资格30天到90天。(记者赵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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