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22/02/08
本报讯昨天,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2017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可以申报的项目包括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两大类。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公共建筑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应在5万平方米以上,拟建项目开工前、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前须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对于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利用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优先支持。
对于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申报城区应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0%以上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列入示范的项目将获得专项资金补助,且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相关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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