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有了信用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08
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日前,市建委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办法》,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存在相应失信及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将被分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和“黑名单”,惩戒措施包括撤销所获诚信类荣誉称号、取消当年参加诚信类评优资格、增加在施项目日常检查频次、下调信用等级等,“黑名单”企业还可能面临暂停资质、取消进津登记及联合失信惩戒等措施。在惩戒失信行为的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
最新建筑新闻
- 建筑行业集体“反内卷”,行业真正需要的是什么?2025/07/19
- 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中国馆展览引人注目2025/07/19
- 7大方面21项措施!山东真金白银促民营建筑业企2025/07/19
- 中山这个镇,把建筑垃圾 “变废为宝”2025/07/15
- 腾讯广州总部大楼竣工并开启运营 建筑高度207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