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有了信用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22/02/08
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日前,市建委制定并印发了《天津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办法》,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存在相应失信及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将被分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和“黑名单”,惩戒措施包括撤销所获诚信类荣誉称号、取消当年参加诚信类评优资格、增加在施项目日常检查频次、下调信用等级等,“黑名单”企业还可能面临暂停资质、取消进津登记及联合失信惩戒等措施。在惩戒失信行为的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
最新建筑新闻
- 浙江省智能建造现场观摩会成功举行2025/10/21
- 智慧赋能在建项目 BIM技术让建筑懂得“思考”2025/10/21
- 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铝合金建筑型材产2025/10/21
- 会盖楼能装修的机器人,已经走进建筑工地2025/10/21
- 最高检:强化检察监督与司法审判、建筑行业监管联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