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筑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22/02/08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罗君媛 蓬江法院近日实施强制执行,成功拆除了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一鱼塘塘基上的违规农用建筑物。

2012年1月,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古斗村民小组通过招投标方式,将6 .8亩鱼塘承包给被告简某钊,期限为5年,租赁期间简某钊在鱼塘的塘基上建造了猪舍及农用建筑物。2015年1月,古斗村民小组与简某钊解除承包合同,对鱼塘重新发包。但是,简某钊与新承包人对鱼塘塘基上的猪舍等农用建筑物的处置一直协商不成,鱼塘迟迟未能交付使用。

为此,古斗村民小组一纸诉状将简某钊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责令被告简某钊在限定时间内拆除鱼塘塘基的农用建筑物,而简某钊并没有履行,依古斗村民小组的申请,蓬江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3月29日上午10时,蓬江法院在多个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下,历经1个多小时,成功将被简某钊在鱼塘的塘基上建造的猪舍及农用建筑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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