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中心依法强制拆除两处征收建筑
发布时间:2022/02/08
平凉新闻网讯 (平凉日报记者姜慧仁)6月26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对崆峒区保丰路片区两户征收房屋依法强制拆除。
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一些居民为了获取更多的征收补偿,拒绝土地与房屋征收,给棚改工作推动带来许多困难与负面影响。据棚改造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强制拆除的两处建筑,是2014年4月15日确定征收的吴某某、潘某在崆峒东路各有的一处临街私产商业门店。棚改中心先后多次通过发布公告、送达房屋征收通知、入户上门方式等宣传动员告知,并通过第三方进行评估,依法给予补偿,但两户居民拒绝征收。为了推动棚改工作,棚改中心依法起诉,经崆峒区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两处建筑与土地的征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程序适当。
据介绍,依法对拒征土地强制拆除,是棚改征收的一种方式,下一步,市、区政府对于漫天要价,无理要求棚改补偿,达不成征收协议的被征收土地与房屋,将进入司法程序,依法拆除。
另悉,受此次强制拆除影响,有多户拒征居民于当日下午签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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