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停止批准建筑面积在100平以下的商品房
发布时间:2022/02/08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通知》指出,停止批准的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
此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有效。此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最新建筑新闻
- 永定河集二期亮相 绘就首都文商旅体融合新图景2026/09/08
- 阳江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2026/09/08
- 宁波首例!给老建筑戴上“临时护身符”2026/09/08
- 聚力赋能“中国建筑之乡”!电白区政协调研重点建2026/09/08
- 新加坡,城市国家的高温应对之道202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