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标准将于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2/08
1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印发了《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2018版)》,将于2月1日起施行。
据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分由企业基本信用分和企业项目信用分构成。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分和建筑施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构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信用分由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单个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分构成。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如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等将列入不良信用信息分。
而单个项目优良信用加分由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构成,每部分最高加20分。单个项目监督检查原则上每3个月一次,各地监管部门应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加大或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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