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开展城市建设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2/08
8月18日,黑龙江省安委办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城市建设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意识、以案为鉴,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全省范围的大排查大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
《通知》明确
各部门要将排查整治任务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全面自查所辖市(县、区)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住改商”建筑、既有建筑“改扩建”、既有公用建筑装饰装修等11项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单位和责任人,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
《通知》要求
各地违建主管部门要对“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

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践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筑牢城市建设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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