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五地获评全省“建筑之乡”
发布时间:2023/02/28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度“建筑之乡”名单:福州市闽清县、厦门市思明区、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永泰县、厦门市湖里区、龙岩市上杭县、福州市马尾区、泉州市惠安县、福州市福清市、厦门市集美区。
据悉,“建筑之乡”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与设区市拥有同等审批权限;在住建行业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方面,与设区市拥有同等推荐权限;在建筑业改革试点方面可优先安排等等。(记者 蓝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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