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装配式建筑实现“量质”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4/01/09

  在工厂流水线上制作好构件配件,再运到工地,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整个过程效率高、标准化、质量好、更环保……装配式建筑越来越受到建筑市场青睐。

  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约2.5亿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从2015年的3%上升到2023年的41.0%;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园区)27个,占全国总数的10%;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园区)21个、示范基地252个、示范项目311个,示范基地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示范项目种类齐全,布局合理。

  强化标准引领 推动技术创新

  江苏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苏省“十三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全面推广应用“三板”,对提高全省新建建筑预制装配率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预制构件产业合理布局和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具有积极引导作用,为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江苏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为装配式建筑的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积极引导省内高校和科研单位围绕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展研究,相关成果在2017年获得两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组织省内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先后编制发布《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地方标准25项、标准设计11项。积极推动整体装配式剪力墙结构体系、世构体系、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模块建筑体系等一系列典型装配式建筑体系应用。

  完善工作机制 保障质量安全

  为有序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政府建立了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5个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紧密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先后在土地出让、容积率奖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补、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预售、财政支持、重污染天气工地应急管控豁免等方面出台了政策措施,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纳入江苏人居环境奖、江苏优秀管理城市、江苏生态园林城市等评定环节。在省城乡建设系统勘察设计奖评选、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比中单独设立“装配式建筑类”,加大推进力度,助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江苏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细化了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等环节要求。先后发布实施《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检测技术规程》《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为规范检测工作、加强过程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有效提升了全省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示范引领 注重人才培养

  江苏大力鼓励政策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中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基地和项目建设,带动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共培育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250多家,延长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贯穿科研、设计、生产、施工等上下游相关企业3000多家,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绿色建材、运输物流等全产业链基本建立,示范项目种类齐全,示范引领效应逐步显现。

  江苏在全国率先将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单位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纳入省级相关目录。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手册》《装配式建筑系列丛书》等系列教材,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装配式施工、检验检测、BIM(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等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培育28个专项能力实训类示范基地,累计组织实训超过10万人次,有力促进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队伍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2023年开始,联合上海、浙江和安徽,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为行业技能人才切磋技艺、展现风采提供平台,有力推动区域人力资源合作及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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