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立法规范城市建筑高度
发布时间:2024/03/03
“高楼大厦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我们要在建设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好处和其带来的风险之间寻找平衡。如果风险和弊端大于好处,不应再建那么多高层、超高层建筑。”3月2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合伙人周世虹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他带来了关于严格限制建设高层、超高层建筑的相关提案,拟向大会提交。
▲周世虹。受访者供图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米的,为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为超高层建筑。
“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身边,人们出入这类建筑的几率越来越大。”周世虹认为,高层、超高层建筑为了防灾、防震、防风、防爆、防撞、防雷等,需要增加大量的建设成本和设施设备,维护成本和耗能等都远高于低层建筑。且高层特别是超高层建筑防火灾难度大,现有的消防设备难以有效发挥作用;遇到地震等紧急情况应急逃生和疏散难度大、效率低,发生危险的几率更大。
除了建筑成本与自身安全隐患,周世虹表示,若高层、超高层建筑超过使用寿命后,如何拆除以及拆除难度、拆除成本、拆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处理和交通等将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多次出台文件限制高楼建设。2020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限制建设500米以上的高楼。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对建设100米以上的建筑严格把关,严格限制建设250米以上建筑,并要求不得建设5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2021年10月住建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周世虹表示,管理部门下发了文件,但还不足以立即并全面管理。“其实27米以上至100米以内的高层建筑在中小城市存在的数量更大,发展速度更快,也迫切需要予以规范和严格限制。”
因此,周世虹建议立法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立法规范城市建筑高度,严格限制建设高层建筑,严格禁止建设超高层建筑。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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