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2

近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27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水平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

根据《方案》,将严格执行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城镇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试点,鼓励国有资金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鼓励城市新区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各市要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制订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确保2030年前完成应改尽改。推动城镇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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