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建改建学校要修避难场所
发布时间:2022/02/08
新建、改建的学校要有避难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有更高的抗震要求。昨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这是此修订草案二审稿。
二审稿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大型文体活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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