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规定随意拆“未过期”建筑最高罚百万
发布时间:2022/02/08
30日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的《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指出,除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除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违反者可被处以最高一百万元罚款。
再生水利用区域禁用自来水绿化
《草案》提出,支持和鼓励使用再生水。在节水行政部门确定的再生水利用区域内,禁止将自来水作为道路清扫、环境绿化和园林景观用水使用。对违反此规定的,将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的以下罚款。
随意拆“未过期”建筑最高罚百万
目前在一些地方,一些楼房既没有质量问题,也没有超出使用年限,也符合城市规划,但是却被拆掉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浪费。
本次提请审议的《草案》规定,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也应加强对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除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拆除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违反者可被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政府部门要带头用节能设施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健伟表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更应身体力行。因此建议《草案》应明确规定政府机构施行绿色采购制度,带头使用环保节能产品和设施等。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名录的废弃产品或者包装物,消费者不能擅自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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