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新规:违法建筑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发布时间:2022/02/08
为打击突击违法建设试图获取高额拆迁补偿的行为,贵阳市近日出台一项新规,依法拆除的违法建筑不但不予补偿,还将由当事人承担拆除费用。
据了解,针对过去节日期间往往是违法建设高发期的问题,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大了巡查和执法力度。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几户村民在房屋已被征收、得到货币补偿后,利用假期,又私自突击修建了2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修建违法建筑的户主依法承担拆除费20万元。
目前,贵阳市明确了由城管部门牵头,国土、公安、住建、规划、环保、林业绿化等部门联合参与违法建设行为的集中整治、管控、拆除工作。按照新规定,违法违规建筑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建并限期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组织城管等部门依法拆除,依法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并由其承担拆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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