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筑节能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2/02/08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2012年2月起,合肥将对从事建筑节能项目改造服务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的《合肥市促进建筑节能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规定,从事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的企业,将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即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分享因能耗降低带来的收益。
据合肥市城乡建委副主任王斌介绍,从事建筑节能项目的企业所得,以列入国家税收优惠目录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建筑节能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用于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的支出,均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王斌还表示,合肥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建筑节能投资担保的方式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作为合肥市围绕建筑节能出台的首个政府规章,该《规定》还在建筑节能资金筹集、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选择以及新建居住建筑的太阳能安装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据了解,我国每年的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近30%。在能源供给日益紧缺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今天,建筑节能显得越发迫切。此次合肥对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的强力推进,不仅与合肥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更为打造“绿色合肥”注入一剂强心针。
来源: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记者 刘楠雪 实习记者 郭静)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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