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障性住房建筑质量实行“实名终身制”
发布时间:2022/02/08
亚心网讯(记者 张冬梅)今后,新疆的保障性住房将实行建筑质量“实名终身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从永久性标牌上找到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4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保证工程质量,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建筑质量“实名终身制”,必须在保障性住房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要在永久性标牌上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据了解,2012年新疆大力推进29.5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已开建5.1万套,所有工程在2012年8月底前将全部开工,而这些保障性住房也将实行建筑质量“实名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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