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绿色建筑”试点建设纳入考核
发布时间:2022/02/08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力推进省地节能环保型建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并将其纳入对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推广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是加快全省建筑建设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我省自2007年开展省地节能环保型建筑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已有133个项目被列为试点,在省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保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各省辖市每年均要申报2个或2个以上省地节能环保型建筑建设试点项目,要重点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房项目进行试点。 “十二五”期间,每年确定不少于30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今年各市要在7月25日前完成申报。
据了解,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可获政策和资金扶持。今年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列为省级试点的项目,纳入绿色建筑建设项目库,并优先推荐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中央财政将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今年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奖励标准分别为4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省财政今年也计划安排2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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