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民用建筑须利用可再生能源
发布时间:2022/02/08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记者 郭静) 明年3月起,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列入政府节能考核内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应该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供应热水等。这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做出了强制规定,要求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条例》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政府出台节能改造政策,推动社会资金参与。
29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具备利用条件的,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供应热水等。这对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做出了强制规定,要求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条例》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政府出台节能改造政策,推动社会资金参与。
最新建筑新闻
- 建筑行业集体“反内卷”,行业真正需要的是什么?2025/07/19
- 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中国馆展览引人注目2025/07/19
- 7大方面21项措施!山东真金白银促民营建筑业企2025/07/19
- 中山这个镇,把建筑垃圾 “变废为宝”2025/07/15
- 腾讯广州总部大楼竣工并开启运营 建筑高度207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