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2013年元旦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2/02/08
昨天上午,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省将在各种民用建筑上推广绿色建筑标准。
什么是绿色建筑呢?通俗地说,绿色建筑都有节能、环保的共性,能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我们可以描绘绿色建筑的大致模样:夏天在小区里不用担心被太阳晒;家里的空调、热水器设备将是最省电的;夜里也不会被对面楼的光污染打扰……
按照《办法》,以后,我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设单位未利用不少于1种可再生能源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公办学校不建成“绿色建筑”最高可罚3万元。
到2015年,我省争取推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20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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