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古建筑保护应政府主导形成合力
发布时间:2022/02/08
皖南古建筑保护今年因成龙声称将自己的藏品捐往新加坡而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6月底黟县呈坎“国保”建筑因洪水受损,再次将此问题推上舆论浪尖。最近的新闻则是,旌德县庙首镇太白村的清代古建筑肇修堂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业主却请求撤销县保待遇,理由是主管部门保护不力。业主声称与其这样不如出售并异地保护。对此,旌德县文广新局回应称,只可以就地保护
专家称肇修堂可能是最大的单体徽派民居,占地达1300平方米,已有300年历史,其保护价值无疑,而其保护中面临的尴尬局面也颇具代表性。产权所有人和政府相关部门好像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网上舆论则多指责产权所有人不重视保护祖产而只看钱。
政府部门是根据《文物保护法》和相关地方法规对保护定性的。由此可以说,保护是政府主导的。但如果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就不得不承认,这些建筑产权属于私人,保护离不开他们的配合。产权所有人大多仍住在建筑内,即使是转让或租赁,契约一方也是他们,因此政府包揽保护任务不切实际。更具建设性的方式应是政府主导,形成政府相关部门、产权所有人和各种社会支持的合力。
因此,对于政府而言,首先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主动和产权所有人沟通,了解他们的合理要求,使他们成为保护的积极合作方。
其次,相关部门还应做好宣传保护工作。为什么要保护古建筑?因为历史是延续的,我们应该继承这种延续,而且先人的生活方式,包含值得汲取的营养。而这些并非是空洞的道理,否则就不会有经久不衰的皖南旅游热。不过,政府宣传要将观念提炼得更加明晰,并让要买古建筑的商人和来旅游的人们都知晓。
此外,政府相关部门有责任披露实情。相关古建筑现在是怎样被“保护”着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如何?保护中遇到的难题是什么?只有披露出来,才能被社会了解和理解,从而在此基础上形成多方参与保护的局面。
筹措资金,寻求知识和观念支持,开发利用使之成为“活着的”有价值社会资产……凡此种种,都只有建立在宣传沟通和披露实情的基础上。近日,合工大师生赴皖南测绘古建筑数据,测绘结果将无偿提供给当地政府。(见7月18日《江淮晨报》AI08版报道)如果说合工大的行为是“自发”的,那么今后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有规划和计划,主动寻求社会各界对古建筑保护的帮助。当形成了社会参与局面,古建筑保护的长久实效就会变得更加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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