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建建筑须达绿色建筑标准
发布时间:2022/02/08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日前下发的《山西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以保障房、重点工程和新区建设为重点,推进绿色建筑单体建设。2013年起,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应不低于20%。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各设区市建设2个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2013年首先在太原市、绛县、怀仁县、长治县开展连片整体改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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