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惩戒办法 打击建筑领域腐败
发布时间:2022/02/08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种种乱像,苏州公布了《惩戒办法》,主动对行贿行为进行“重拳出击”。
《惩戒办法》适用于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相关政府采购活动,办法对“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转包或分包”等八种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具体界定,并分别相应作出半年到三年的投标准入限制等处理。
单位行贿金额1-5万元的,对企业限制期限半年;行贿金额达50-100万元的,对企业限制期限三年;对执业人员行贿谋利的,行贿金额1-5万元,限制期限半年;行贿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终身予以禁止。
苏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魏宝林:主要还是重点打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行为,尽可能的使我们政府工程,工程要上去,干部不要下来,进一步规范市场,使工程建设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
工程建设单位代表:这个办法的出台,是规范市场的一剂良药,有力遏制不良竞争,杜绝暗箱操作。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代表:我想这个办法将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与公司的命运、个人的前途、紧密挂钩,很震撼,产生的警示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
把打击的源头伸向行贿者,希望这样的措施能起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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