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 须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发布时间:2022/02/08
本报2月25日讯 在长沙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含改建、扩建和危房翻新),均须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人防办获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规定的通知》将从3月1日开始实行。
《通知》表示,新建住宅类建筑项目人员掩蔽工程按居住人口人均掩蔽面积1平方米(折合成建筑面积1.5平方米,住宅按3.2人/户计算)确定。新建非住宅类建筑项目人员掩蔽工程按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确定。
《通知》表示,新建住宅类建筑项目人员掩蔽工程按居住人口人均掩蔽面积1平方米(折合成建筑面积1.5平方米,住宅按3.2人/户计算)确定。新建非住宅类建筑项目人员掩蔽工程按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50%确定。
最新建筑新闻
- 建筑行业集体“反内卷”,行业真正需要的是什么?2025/07/19
- 威尼斯国际建筑双年展中国馆展览引人注目2025/07/19
- 7大方面21项措施!山东真金白银促民营建筑业企2025/07/19
- 中山这个镇,把建筑垃圾 “变废为宝”2025/07/15
- 腾讯广州总部大楼竣工并开启运营 建筑高度2072025/07/15